萍矿党字〔2015〕25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 决定: 张骐同志任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免去其高坑发电厂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以及兼任的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文继萍同志任萍矿社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书记(中层正职),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刘涛同志任高坑发电厂党委委员、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免去其武功山休闲旅游公司党委委员,以及兼任的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肖建益同志任杨桥煤矿党委委员,免去其宜萍煤业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张建军同志任宜萍煤业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杨桥煤矿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曾绍军同志的黄冲煤矿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清华同志的武功山休闲旅游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调任经济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工会主席的任免请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中共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0月6日
抄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 抄送: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本集团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各部门。 萍矿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