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矿党字〔2017〕27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 决定: 一、机构设置 撤销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厂)党委,其党委成员职务自然免除,分别成立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部、机械厂党总支部。工程公司党总支部成员5人,暂由张志英、周斌、谭志远3人组成。 机械厂党总支部成员5人,暂由林远旺、周流健、郑晓东3人组成。 二、人事任免 李润国同志任社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提名工会主席; 张志英同志任工程公司党总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周斌同志任工程公司党总支部副书记; 林远旺同志任机械厂党总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周流健同志任机械厂党总支部副书记; 免去张骐同志的社区管委会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中共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17年9月30日
抄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 抄送:集团本部组织部,本集团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各部门。 萍矿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