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奥运期间,对奥运体育比赛的非法转播行为将大量出现,因此专项行动将对此进行重点打击,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届时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针对目前视频类网站侵权盗版比较突出的问题,专项行动将对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各类作品的视频网站予以严厉查处,发布侵权作品的个人将和网站共同担责。此外,专项行动还将加大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音乐、电影、软件、图书、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加大监管力度,对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取得授权进行检查,规范其网络使用作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