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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明年3月起高空掷物最高罚100元

  发表日期:2012年12月27日   来源:大江网        【编辑录入:xhyyysl

明年3月1日起,在南昌实施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掷弃物的行为,将处于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查封违法施工现场……这是大江网记者从12月26日举行的《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解决城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经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以南昌城市空间序化、卫生净化、环境绿化、立面美化等为目标,解决当前南昌城市管理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市民参与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促使城市面貌达到“永新永亮”。

  城管可查封违法施工现场

  当前,违法建设问题已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重大城市管理问题。根据新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查封违法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的措施;还可通知供电、供水企业对查封后仍强行施工的违法建设施工现场停止供电、供水;对强行进入查封施工现场继续施工的,可以对其予以处罚。

  同时,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行业的养护工作也将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城市管理施行网格化和数字化。对以前管理中的空白点,如南昌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经常出现污损的情况,新条例明确将由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业主单位进行清洗和维修。

  高空掷物将被罚款50~100元

  记者注意到,新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抛乱扔等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今后,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掷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摊贩可在临时设摊经营区做买卖

  对占道经营的情况以前由于没有法律依据难以管理,现新规明确临街店面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但在同时,各区政府可以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并须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

  更多文化、休闲场所等向民众免费开放

  记者了解到,南昌将会有更多文化、休闲场所及其他设施向民众免费开放,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园乃至公厕等。同时,新规还从环境、卫生、绿化、水务、公安、交通、民政等多个方面进行分工,划清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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