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管局近日发出了“最后通牒”4月9日24点前,南京市区范围内(涉农除外)居民须自行处理饲养的家禽家畜(鸡、鸭、鹅、食用鸽、兔、羊),不少居民都非常配合。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多个社区了解到,有的居民“挥泪斩鸡”,还有的居民为了给鸡留条活路,不惜“百里送鸡”。
城管苦练杀鸡技术
“这两只母鸡我养了大半年了,家里老人小孩吃蛋全靠它了。”三步两桥社区的朱师傅在自家庭院养了两只老母鸡,白天就散养在院子里,晚上关进铁笼。
“我们家的鸡是正宗草鸡,每天喂的是米饭、青菜,很健康,几乎每天都下蛋,蛋黄个头大颜色黄,是我家的大功臣。”要宰杀这两只母鸡,朱师傅实在有些舍不得,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才勉强同意由城管执法队员上门杀鸡。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跟着宁海路街道两名城管执法队员,戴着口罩、手套以及宰杀消毒工具,来到朱师傅家中。队员蔡发华为了杀鸡,事先在农贸市场宰杀处学习了半天,这两天他已经连续杀鸡30多只,掌握了宰杀技巧。在朱师傅家鸡笼前,他熟练地抓鸡、拔毛、宰杀、放血……
在相隔不远的古林社区,市民杨奶奶也不忍杀鸡,请城管队员上门帮忙。
对于杀死后的鸡是否能食用,居民有些疑惑。专家表示,“禽流感病毒的抵抗力非常弱,高温可以杀死病毒,从正规渠道购买、烹饪熟透的禽肉是安全的。”居民听说后,大多表示自己会留着吃,而不愿意吃的,由城管队员带回街道卫生消杀站统一处理。不过,宁海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指导员孙顺丽建议大家,加工和保存禽类食品时,应注意生熟分开,接触禽类后应立即洗手,绝不吃病死家禽。
关于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种菜的通告
为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防止H7N9禽流感在我市蔓延,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市市区范围内(涉农除外)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种菜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饲养鸡、鸭、鹅、食用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城市管理局批准,且必须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封闭饲养。
二、活禽活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健康,请广大市民自觉放弃饲养家禽家畜。已经饲养的,请务必在2013年4月9日24时前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三、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种植蔬菜行为。已经种植蔬菜的,必须在2013年4月9日24时前自行清除;逾期不整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各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各街道、有关单位作好禁止上述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的城市环境。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二O一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