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矿字〔2014〕18号
各单位:
经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集团组字〔2013〕31号)文件批复同意:
谭湘赣同志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享受总经理助理待遇);
蔡毅同志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免去其集团公司通风处处长职务;
王坚同志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
朱伟卓同志任集团公司通风处处长。
免去袁强同志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聘为通风技术顾问(保留副总师待遇)。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7日
抄送: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各部门。
萍矿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