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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
1、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文件规定,各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报公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2、各单位工伤保险经办人员自职工工伤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十五个工伤日内报送如下材料到公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公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汇总一次,上报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2)《疾病证明书》一份,也就是疾病诊断(医院)出院证明书一份;
(3)《职工因工负伤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
(4)《工伤认定决定书》四份;
(5)《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一份;
(6)近期工伤职工个人相片二张。
3、对于单位漏报、隐瞒不报的工伤, 可以由职工本人、工会组织或家属的名义在有效的时限内进行申报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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