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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江西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对外发布信息,2005年,江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13688元,比上年增加1828元。
国有单位年均工资14276元
此次数据显示,2005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276元,集体单位为8952元,其他单位为13140元。
其他单位中,在岗职工月工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最低,分别为1028元和851元。股份有限公司最高,达到1366元。
金融业年收入最高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金融业21333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21025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885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7274元。
住宿和餐饮业9713元、服务业9460元以及农林牧渔业7193元,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最低,列全省最后三位。
各设区市工资水平差距大
2005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4个设区市:南昌市17445元,新余市14933元,萍乡市14758元,鹰潭市14622元。最低为抚州市9877元,与南昌市相差7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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