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待遇:
1、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连续缴费4个月后,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事务代理人员,可按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支付。起付标准的支付比例以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转诊转院规定及转诊转院个人先自付比例、乙类药品和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个人先自付比例等按萍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2、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年限男超过30年,女超过25年,连续实际缴费年限超过15年(若不足15年的,应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前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以10%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年递增率,应一次性补足15年),且连续参保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医疗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超过10年,连续参保年限男不足30年和女不足25年的,应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前一年萍乡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以10%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递增率,计算缴费额度,且实际缴费年限达到20年以上,方可继续享受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医疗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