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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自谋(由)职业者,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在上年度市平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确定月缴费基数。
上年度月平工资,以江西省社保局下达的(根据江西省统计部门的数据)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缴费工资基数确定后,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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