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资社保处的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宣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3、组织领导全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4、监督检查公司下属各单位和医院对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接受上级医疗保险机构的检查、监督、指导。
5、负责培训全公司下属各单位医保工作人员,并对其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
6、定期向市医保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公司医疗保险的情况和报送各种报表。
7、组织和领导各单位医保人员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手册进行年度审核、对帐、个人帐户的划拨和计息工作。组织和领导对全公司家属医疗证的年度审核。
8、制定公司下属各医院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的年度预控指标,并逐月进行审核,监督和拨付。
9、负责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收取医疗保险金和做好年终对帐工作。负责新参保人员的审核、发证和名单进机工作。负责新办家属医疗证的审批工作。负责外调、死亡的参保职工的医保金的审批和返还工作。负责职工特检特治和转外治疗的审批工作。负责参保职工的外治费的审批和下拨工作。负责新鉴定的1-6级工残和职业病人员医保待遇的变更。
10、配合公司和保险公司搞好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协助公司搞好承保方案的拟稿、审核和修订工作。协助患病职工搞好医疗费的索赔工作。
11、负责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和开发工作,计算机硬件的维修和维护工作。负责对下属医保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12、负责接待职工对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的咨询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