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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经济制度,关乎国运、惠及子孙,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安定息息相关。
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政府组织实施,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年老、 患病、 伤残、生育等情况下,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分配公平和社会安定。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非赢利性的特点。国家法律规定凡在实施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资充入,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支付承担兜底责任。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即考虑劳动者原有的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还随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价的上涨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劳动者都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又都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和义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依法参保依法缴费的法定义务后,才能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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