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煤社保字[2006]3号
各煤炭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
现将《二OO六年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二OO六年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要点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二OO六年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要点
》
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社会保险形势和煤炭行业养老保险工作实际,今年全省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重点,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保险接续的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加强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的工作,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信息化水平、规范化水平和经办能力,为全省煤炭职工利益、经济发展和矿区稳定服务。
一、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
1、认真贯彻《社舍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1998]15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当年基金收缴率100%。
2、按照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赣劳社养[2004]32号文件第二条要求,2006年上半年加大清欠力度,做好养老保险费追缴工作,确保完成清欠补缴任务。
3、推进企业缴费诚信制度建设,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氛围。
二、认真做好缴费基数调整申报
4、按照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行业单位申报200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赣社险局[2006]6号文件精神,做好200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缴费基数原则上在2005年缴费基数基础上增长16%。2006缴费年煤炭行业缴费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基数不低于1300元;省属煤矿人月平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830元。
5、全面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本人签字认可制度,2006年4月底前完成基数申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申报基数实审核实工作。
6、2006年6月上旬,煤炭社保中心将协同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采取集中随机抽样调查方式进行缴费稽核,抽样率原则上不低于各类缴费人员的25%。2006年7月1日起将按新的缴费基数执行新的缴费计划。
7、今年全省稽核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问题,因此,煤炭行业应强化养老保险稽核自查工作力度,迎接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稽核工作。
三、改革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8、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努力做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和业务衔接工作。
9、做好改革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建议。
10、加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预防和查处冒领养老金现象。
11、建立和完善现有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补充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地址等信息,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服务。
12、社会化发放和为离退休人员服务是社会保障的不可分割的两部分,要根据煤矿分布在山区,又相对集中的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试点工作,同时,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矿务局开展柜台式窗口服务,便于分散的参保职工缴费和职工养老保险咨询。
四、续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
13、积极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做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14、严格按照《煤炭行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实施办法》规定,准确、及时办理报审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5、认真研究江苏省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积极探索企业短期临时用工的养老保险的新途径。
五、夯实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基础
16、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006年举办1-2期社保专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重点安排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业务操作能力、计算机知识。
17、建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为方便基层办理业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年内力争实现与省社会保险局构架广域网,在煤炭社保中心建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
18、力争今年内实现职工个人帐户对帐一次的目标,加大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职工对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
19、省社保局在建设全省“金保工程”过程中,需采集参保职工基地数据80项,为配合“金保工程”建设,参保单位应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基础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将采用先试点,后全面推行的方法分步实施。
六、好社会保险理论研究工作
20、组织社会保险理论、专项课题研究、撰写论文;组织学会人员外出考察,探讨改革思路和方向,使江西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具有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1、加大理论研究的宣传力度,引导职工支持养老保险改革,报道改革过程中的事迹,发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项保险改革建议,探讨改革思路和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改革的调研工作,利用网页和省级以上刊物交流和发表论文。
二OO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