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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萍矿字[2006]64号
转发江西煤炭工业社保中心关于《煤炭行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工作意见》的通知 萍矿字[2006]62号
关于印发《二OO六年度煤炭行业社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煤社保字[2006]3号
转发《关于2006年度行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赣煤社保字[2006]6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3]3号
赣府厅发[2003]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赣劳社养[2003]21号
调整职工遗属定期生活费及伤残职工护理费等标准的通知 萍矿字[2003]81号
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劳社厅函[2003]315号
企业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护理费等相关政策 赣煤社保字[2002]26号
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定期生活费等标准的通知 萍矿发[2002]44号
驻赣原行业统筹企业移交我省后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1]13号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驻赣原行业统筹企业移交我省后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煤社保字[2001]23号
调整职工遗属定期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萍矿发[2001]42号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赣煤集团发[2001]53号
关于调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 萍矿字[2001]23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赣劳计[2000]42号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部函[2000]171号
关于调整离休干部几项经费标准的通知 赣煤离退[1997]18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 赣劳社[1996]8号
转发省劳动厅赣劳社[1996]8号文件的通知 萍劳字[1996]64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78号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
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赣劳计[2000]42号

各设区市劳动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 ]17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0年11月1日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人员、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 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和劳部发[2000]13号文件规定的资源 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全额基本养老金指按 省政府赣府发[1999]14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全部基本养老金。
  二、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从2000年11月1日起执行,2000年10月底之前已按原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不再改变。

                   二OO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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