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站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1
  • 2
  • 3
  • 4
  • 5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党的建设>>作风建设
  共有 7001 位读者读过此文       
【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图片上滚动鼠标滚轮变焦图片】    
 

中共萍矿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和领导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年4月8日          【编辑录入:xhyyysl

萍矿党发〔2006〕19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好“学党章、守党纪”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按照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利用江西省国资委纪委查处的省建材集团及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本公司近年来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和领导人员进行一次以案说纪说法的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目的

  通过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在矿区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教育内容

  警示教育要紧密联系企业党员和领导人员的思想实际,结合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重点开展三个主题教育:

  1、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和领导人员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真抓实干作风,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

  2、开展廉洁从业和诚信守法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和领导人员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勤勉敬业。

  3、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纪教育。教育党员和领导人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遵守法纪,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方法步骤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从7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1、召开教育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教育目的,调动党员和领导人员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有关法规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并采取集中、分散、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3、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1、在学习动员、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典型案例为镜子,联系企业和本人实际,结合先进性教育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建设中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和本人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

  2、各级领导班子要专门召开一次学习体会交流会。每个党员领导人员都要对照自己在遵守党章、党纪和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谈抓整改落实的体会和进一步抓好整改的打算。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针对警示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先进性教育整改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抓住深化改革,源头治腐这个重点,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2、认真研究加强对党员和领导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

  3、加强督促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计划,集中力量认真整改,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具体要求

  这次警示教育重点在企业领导班子、各级管理人员和党员领导人员中开展,具体作如下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把教育活动作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妥善安排时间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

  2、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和借鉴先进性教育成果,与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与“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3、联系实际,完善措施。要在认真反思和吸取典型案例教训的同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和完善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8月30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报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中共萍矿集团公司委员会

2006年7月4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纪念建党85周年及党章专题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相关专题:

· 专题1信息无

· 专题2信息无
 
  热门文章: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组织结构[324339]
 ·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简介[297066]
 ·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276467]
 · 工程监理[251077]
 
 相关文章:
 · 萍矿集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164]
 · 萍矿集团召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556]
 · 萍矿集团召开安全环保警示教育专题会[666]
 ·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萍矿集团纪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25]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评论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我要报警
Copyright © 2001-2016 pxco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3507号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部制作
E-mail:pkxcbgj@163.com Tel:0799-658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