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工伤假、病假、事假管理混乱的现象,安源煤矿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条例》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加强各类假别管理的规定》,扎实抓好工伤假、病假、事假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休假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该矿规定员工工伤经医院救治出院后,须进入安全科负责的工伤学习班学习,工资部门依据学习班考勤做工伤工资,如工伤人员无故不参加学习则以旷工论处。 职工患病须有主治医师开具的病假条,并由院长审批,加盖医院病假专用章方为有效。且职工休病假需当日向所在单位报告,不能先斩后奏,矿假别管理小组不定期检查医院、单位病假台帐,对弄虚作假、违规开具病假的医务人员、单位领导不负责任乱开条子以及伪造病假条的职工将给予下岗和罚款200元的处理。 职工休事假必须先请后休,三天以内由区长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由工资科审批,十天以上由矿长审批。 由该矿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假别管理小组,每月将对有关假别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及恐吓、殴打、纠缠医务人员和单位管理人员,扰乱假别管理程序的现象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