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由于全国各地执行的自考政策不同,部分省市具有8年之限的规定,故而部分北京考生也担心前几年考过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会“过期”。对此,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给予否定答复,但该负责人也同时提醒考生,自考成绩不设“过期”年限并不意味着考生可以不考虑专业计划,无限延长考期。如果考生所学的专业考试计划有调整,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也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