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目前电信行业对消息资费实行“内外有别”的做法。工信部表示,之所以取消电信企业这种做法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信市场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
按通知要求,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要停止推出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对于已经推广存在的,要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发展新用户。此外,对现有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各电信企业要认真清理,建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虽然电信企业“内外有别”的做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差别只有5分钱,但专家指出,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差别待遇、差别定价这种变相垄断的思维限制了用户正常的自由选择。同时,网内外差别定价也加大了消费者网间通信成本,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以先天的网络和用户群的具体优势,对市场的后入者和弱势企业等竞争对手竖起‘壁垒’是不公平的。从更大范围和更长远的角度来说,它会使信息经济的发展大打折扣。”专家指出,从信息经济的角度来说,其核心应该是共享。
在通知公布后,北京联通表示,集团具体文件还没有下发到各部门,但一定会遵从国家政策作出的相应调整。北京移动人士也表示,“已经接到下发的通知,将统一执行工信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