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第一批大气污染型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保障体系,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体系:
我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是相关配套方案构成我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三)工作原则:
以保障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为基础,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以市、区政府应急防控统一领导为方向,对设备安全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我厂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运行车间、燃运车间、维修车间、厂办公室、供应科、销售科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技术科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各部门主任、科长担任,成员由运行副主任、检修灰运副主任、生技科分管环保副科长、各车间技术员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接受上级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并监督执行;
(4)根据公司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决定公司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2)应急预案启动时,按指挥部指令开展工作。
(3)保证环保在线监测仪表的正常运行及定期标定、校验合格;
(4)跟踪并向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情况,调查了解发展过程并拟定上报环保部门的报告,经指挥部批准后上报。
(5)加强除尘、脱硫装置运行调整,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6)加强设备巡检,发现环保设施故障或运行异常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7)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具体应急措施。
三、企业排污现状
目前我厂工业废气排放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治理设施分别如下:
(1)二氧化硫:每台机组安装一套炉内喷钙烟气脱硫装置,此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98%以上。
(2)氮氧化物:采用低NOx燃烧技术。
(3)烟尘:每台锅炉配套壹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目前我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二氧化硫200mg/m3 ,氮氧化物200mg/m3 ,烟尘80mg/m3。
四、应急响应流程和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时限
(1)接警与上报
接到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时立即报告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下达对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指令。
(2)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指令进入相应预案程序。
五、重污染天气预警
(一)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根据对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1、IV级预警(蓝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信息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信息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信息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预案信息时。
(二)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根据政府发布调整或解除相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或解除;
当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级别与公司预警级别有冲突时按照高级别预警处置。
六、应急响应措施
(一)响应分级
按预警等级实行;分四级响应与之对应。
1、当发布IV级预警时,启动IV级响应;
2、当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Ⅰ级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IV级响应措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使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
2、Ⅲ级响应措施:
(1)严格控制入炉煤煤质,尽量燃用低硫、低灰燃煤,并最大限度做好燃煤掺配工作。
(2)加强布袋除尘器运行管理,在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各项运行参数,保持灰斗低料位,加大除尘器振打频次,确保烟尘达标排放。
(3)提高炉内喷钙脱硫装置的运行效率,确保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4)做好锅炉低氮燃烧调整,保证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5)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地道清扫力度,减少二次扬尘;
(6)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情况下采取至少30%发电负荷的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3、Ⅱ级响应措施:在落实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减少能源消耗,办公楼空调夏季温度不得低于28℃、冬季不得高于18℃;
(2)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情况下采取至少50%发电负荷的减排措施,
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清洗作业频次;
(4)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粉煤灰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4、Ⅰ级响应措施。继续落实Ⅱ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2)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3)停止户外常规检修工作。
(三)监督检查
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调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参数,消除各项设备隐患。对已达到预警标准,而相应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将纳入月度绩效评价。对工作不力或拒绝执行预案中规定的内容造成环保数据超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四)终止程序
大气污染预警总指挥得到市政府响应终止信息后由总指挥宣布解除。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厂各级应急机构之间利用办公电话、手机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环保在线监控数据实现实时传输,保证数据及时、准确。
(二)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各项技术监督的技术服务资源,为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支持,为设备、系统的优化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管理
(一)方案培训及桌面推演为保证相关机构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预警及上报程序、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相关机构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各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针对各自的分工进行桌面推演,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二)方案演练
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预警等级,通过实际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方案修订
本操作方案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报公司批准后实施。随着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部门职责的变化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公司批准。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急响应操作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报告在响应终止后上报。
(五)应急评估
本操作方案经应急演练后确定能满足公司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要求,操作方案流程符合本厂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方案评估合格。
九、附则
本方案由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坑发电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通讯录
序号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办公电话 |
1 |
张友生 |
生产厂长 |
0799-6371285 |
2 |
林 铮 |
安全生产技术科科长 |
0799-6371285 |
3 |
唐 娜 |
安全生产技术科副科长 |
0799-63712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