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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缶”拍卖在京收官 单个均价近13万元

  发表日期:2009年3月19日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录入:xhyyysl

昨日上午,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演出道具“缶”最后一场专场拍卖落槌。320个“奥运缶”分22个标的以总价4138万元拍出,200幅“奥运竹简”分10个标的以637.5万元成交,另外,90个残损缶以及778个无字竹简也以6500元起拍,612万元成交,溢价940倍,创历史之最。

  至此,经过三次激烈竞拍,1500个“奥运缶”及978个“竹简”总计拍得11915.85万元,从溢价水平来看,堪称火爆。

  成交均价比第一批翻番

  昨日,记者从北交所获悉,共有132家单位和个人参与了此次竞买,虽然拍卖现场不及首场拍卖时火爆,但单个“奥运缶”的成交均价却依旧高达12.93万元,超过第一批“奥运缶”的成交均价一倍有余。

  据北交所相关人士介绍,拍卖开始后竞价异常激烈,首个标的是5个奥运缶,结果仅4分钟就落槌成交,总价101万元,均价20.2万,超过此前现场和网络两次拍卖的单个“缶”均价之和,而第一号标的高价成交,也给此后的竞拍设定了高起点,接下来第二包5个奥运缶的成交价马上攀升到133万元。

  奥运缶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记者还从北交所方面获悉,北京奥组委在专拍之前已对奥运缶作出声明,强调奥运缶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声明主要包括三点内容:第一拍卖后拍得实物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与商业活动、企业行为相联系;第二,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复制拍得实物,也不开发拍得实物的衍生产品。

  声明规定,如果拍得实物用于公益活动,其影像、文字等资料应符合北京奥组委的观点,并且如果确要借奥运缶进行宣传,必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得到奥组委的书面授权。有业内观察人士分析认为,这意味着竞买成功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用奥运缶作宣传,谋取商业利益,如果希望进行转让也难以通过第二次拍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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