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和爱人在市区解放路一家大型婚纱摄影店拍婚纱照,该店承诺10天取照。在和该照相馆签订了简单的协议后,王先生付钱拍摄了婚纱照。
23日,夫妻双方按时来到该店进行取照,打开照片发现其中两幅照片整体上很不协调,细看之下,原来脸型有了很大改动,根本不像自己。
该店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在电脑里进行了改动,并说照片上比原来漂亮了很多,有哪点不好?
王先生则认为,工作人员在脸部光线处理上很不恰当,发生严重失真,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于是要求重新给照两幅或退掉一部分钱,该店坚持不退也不给照。
25日,王先生再次来到该婚纱摄影机构要求退钱或重新拍照,再次遭到拒绝。为了讨个说法,王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婚纱摄影店退回王先生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