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而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获得补偿。
从政府的投入来看,一方面,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投入力度,支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从而使公立医院有了稳定的补偿渠道。
另一方面,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因此,下一步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要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有效措施,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