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细则将组团出访分为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境外参展(参会)、合作交流、友好访问、培训、专业技术考察等七大团组,严格规定了各团组出访的公务目的、实质内容,以及审批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细则在团组人数、在外时间、出访国家(地区)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要求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不超过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