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坑矿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续订《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决议,这是集团公司首个续订集体合同的单位,集团公司工会正积极推进其他基层单位集体合同的续订。
签订集体合同,是集团公司多年来持之以恒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缓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以高坑矿为例, 该矿2007年1月签订的集体合同已到期,矿部很重视合同的续订,根据集团公司工会的相关文件及范本,以及《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上实际,先拟出合同草案,下发到基层单位。本次续订的集体合同比较细致,对原合同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如将年休假等相关内容明确写入了合同,根据职工意见,对劳保用品发放方式和时间做了改进,将工资结算向井下工种倾斜。据悉,集团公司还有16家单位集体合同到期,集团公司工会下发了相关文件通知,并督促指导各单位进行集体合同续订,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