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是一家“以煤为本,多业并举”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每年不仅要生产出大量能源,也要排放出相对数量较多的污染物。在发展企业经济的同时,集团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不断提升节能环保水平,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
身为老工矿企业,萍矿承担着控污减排的重任。2007年4月,集团公司与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提出到2010年,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000吨;废水中污染物COD排放量要控制在250吨。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推出了强有力的措施。
2008年,集团公司就投资300万元,分别对高坑、安源两个发电厂6台35t/h锅炉实施了炉内脱硫减排技术改造,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2010年,高坑发电厂完成了3台锅炉的湿式除渣项目改造,避免了干灰扬尘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消除了高温炉渣带来的安全隐患。萍乡焦化公司的焦炉煤气脱硫是市政府减排项目,总投资达2300万元,在2010年8月初投入试运行后,通过了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得到了省、市人大和省环保厅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公司还投资近1000万元,先后完成了青山矿、白源矿、高坑矿和安源矿的煤泥废水治理项目,年回收煤泥10多万吨,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据统计,到2010年12月底,集团公司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值的102%,完成COD减排目标值的108%。今年1至10月,两个发电厂已完成萍乡市下达的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79.3%,焦化公司已超额完成萍乡市下达的二氧化硫减排计划。
作为全国千家重点节能企业和我省重点节能企业之一,集团公司“十一五“节能指标为5万吨标准煤,实际节能量为11.9万吨,完成了节能任务的238%;节能指标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达到30.6%,完成了能耗指标的116%。据初步统计,2011年集团公司共进行煤矿改造项目8项,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12台,改造项目节电1253万千瓦/时,折合节约标准煤1539.9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