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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矿)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8月1日          【编辑录入:xhyyysl


萍矿党发〔2012〕14号


各单位党委、行政:

  为切实加强对厂(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推动集团公司厂(矿)务公开工作,增强厂(矿)务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关于2011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将修订后的《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矿)务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4月9日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厂(矿)务公开实施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和稳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关于2011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企业多年实践的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一、厂(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两方面积极性,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构建和谐平安矿区营造良好环境。

  二、厂(矿)务公开的原则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

  突出重点。当前推行厂(矿)务公开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事关企业廉政建设,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的问题。

  实事求是。要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注意工作的实际效果。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

  循序渐进。要坚持既积极又科学的态度,公开的内容既要合理又要合法。公开的范围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持之以恒。要把推行厂(矿)务公开作为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的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突出抓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正确处理厂(矿)务公开与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厂(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有关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问题,本着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形式,适时地向职工群众公开。

  1.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1)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经济合同执行情况、年度经营目标、盈亏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由总经理办、规划处和财务部门负责。

  (2)企业改制方案、兼并出售或破产方案、资产重组方案,由总经理办、规划处负责。

  (3)企业年度生产计划与任务,月、季产量完成情况。由生产调度室负责。

  (4)产品销售情况。由总经理办和财务处负责。

  (5)劳动用工制度,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措施。由劳资社保处负责。

  (6)其它事项的公开,由牵头的职能部门负责。

  2.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1)提薪晋级、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职工养老金的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由劳资社保处负责。

  (2)企业职工售房的政策和条件,房改方案、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情况。由劳资社保处、房地产管理处负责。

  (3)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由组织部和劳资社保处负责。

  (4)干部任免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情况。由组织部负责。

  (5)企业劳动保护措施方案。由安全局和劳资社保处负责。

  (6)企业扶贫助困资金的发放情况。由工会负责。

  (7)其它事项的公开,由牵头的职能部门负责。

  3.有关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问题。

  (1)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情况。由工会和组织部负责。

  (2)企业物资供应,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以及材料费的管理工作情况。由物资供应公司负责。

  (3)企业基建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及执行情况。由基建处和规划处负责。

  (4)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由总经理办负责。

  (5)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工资(年薪、安全奖、科技创新奖、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及职务消费支出情况等)。由纪检、监察处负责。

  (6)企业年度征集适龄青年入伍情况。由人武部负责。

  (7)其它事项的公开由牵头职能部门负责。

  四、厂(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程序

  1.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或是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告或提交审议。

  (2)召开临时发布会。主要适应于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一些动态性的重大事项,必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可依据具体不同的内容,召开党政班子会、党政工联系会、中层干部会或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通报会。

  (3)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等,用于需要一事一公开的内容,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布有关事项。

  (4)基层单位可以试行“民主议事会”制度。

  集团公司本部的公开形式主要有:职工代表大会、临时发布会、报刊、电视台、网站。

  厂(矿)单位的公开形式主要有: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临时发布会、广播、闭路电视、厂(矿)务公开栏和民主议事会等。

  2.程序

  厂(矿)务公开的程序是:由厂(矿)务公开各责任部门根据公开内容,提出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日程,经厂(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研究确定后,及时予以公开。

  3.厂(矿)务公开的时间规范:凡属职代会审议的事项,实行会后公布;凡属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布;凡属热点问题,实行随时公布。

  五、组织领导

  厂(矿)务公开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1.集团公司厂(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彭志祥  魏建明

  副组长:黄永堂  黄建明 邹新萍

  成 员:董世优  吴培南 刘德萍 徐松明 万继安  文 玉 徐建军 刘星明 易敏利 杨建萍 吴光奇 欧阳思文 贺亮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办,由徐松明任主任,刘星明、吴光奇、贺亮才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集团公司厂(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推动、公开项目审定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厂(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是将各有关部门提供的公开内容整理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及时予以公开,同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意见作出具体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

  2.集团公司厂(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考核考评组、检查监督组:

  考核考评组组长:黄建明

  副组长:刘星明 易敏利

  成 员:李维萍 罗 玲 李树年  胡建安

  考核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厂(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即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准确,公开是否及时,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答复,并组织职工或职工代表对厂(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对执行好的责任单位(部门)或责任人建议给予表扬,对执行差的责任单位(部门)或责任人建议通报批评。

  检查监督组组长:邹新萍

  副组长:吴光奇

  成 员:周流建  贺艳萍 汤建胜

  检查监督组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查核,重点检查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是否积极主动地执行厂(矿)务公开制度,并通过设立厂(矿)务公开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及时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严重违反厂(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六、实施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厂(矿)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企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紧抓好。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的厂(矿)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考核督查小组以及办事机构,每个季度由分管经营管理的行政副职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确定公开事项。

  3.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修订的厂(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修订制本单位厂(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4.集团公司考核考评组和检查监督组要对各单位厂(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与监督,以推动集团公司(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主题词:厂务公开 实施办法 通知

 抄报: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抄送:本集团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各部门。

 萍矿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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