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矿党字〔2012〕23号
各单位党委: 经研究决定: 刘涛同志任高坑煤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萍矿社区高坑办事处党委书记(兼); 雷金富同志任安源煤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萍矿社区安源办事处党委书记(兼),免去其宜萍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职务; 欧阳世杰同志任白源煤矿党委书记、萍矿社区白源办事处党委书记(兼),免去其萍矿社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刘海淼同志任宜萍煤业公司党委书记,免去其黄冲煤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吴跃安同志任黄冲煤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免去李润国同志高坑煤矿党委书记、萍矿社区高坑办事处党委书记(兼)职务; 免去王文华同志高坑煤矿党委副书记(兼)职务; 免去刘国胜同志安源煤矿党委书记、萍矿社区安源办事处党委书记(兼)职务; 免去蒋雪华同志白源煤矿党委书记职务。
2012年10月5日
抄报: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 抄送: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本集团公司纪委、工会、团委,各部门 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