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集团公司纪委最近下发了赣煤集团纪字〔2013〕23号文,正式开设廉洁账户。 廉洁账户的适用范围为省煤集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 缴纳范围为:各单位、各部门代收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上交的礼金;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在公务或社会经济交往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代收的礼金;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认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其他礼金。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廉洁账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150220602930026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