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加强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强力推进这两类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过程中,集团公司坚持建立健全各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不定期检查爆炸物品使用、监销和清退环节情况。同时,严格涉爆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涉爆人员考核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特别是严格落实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实行爆破作业现场民爆物品每班领用消耗登记制度,实行谁领取谁使用,不能转交,并保留相关凭证,坚持杜绝民用爆炸物品流失被盗。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集团公司强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办事,对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培训,领证上岗。并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设置明显标志。严格入库,定期检查。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各单位还对本单位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制订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以预防和杜绝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爆炸等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