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实现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增强发展后劲,日前,青山煤矿制定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该考核办法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6个单项和5个专业进行考核,并明确了各有关领导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范围,以及个人考核细则和单位考核细则。个人细则具体内容为:采、掘、修、回收组个人工程质量考核由当班的班长或跟班领导、安检员进行验收考核,个人当班计件工资30%与工程质量挂钩,工程质量达一级品不予扣罚工程质量挂钩工资,二级品扣罚工程质量挂钩工资20%,三级品全部扣罚工程质量挂钩工资。单位细则具体内容为:矿部对各单位进行分旬考核,月度综合评分,并对各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其中,釆区、回收组全月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取前三名进行奖励;修理、掘进区全月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取前两名进行奖励;对釆、掘、修月度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给予单位罚款。通风区、机电科等单位按每月矿下达的具体质量标准化工作量完成,达到要求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未达要求给予对等处罚。
该考核办法还明确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验收制度,定期开展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互动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