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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确保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解答

  发表日期:2016年3月16日          【编辑录入:xhyyysl

 

一、职工正当的诉求、意见或要求,应通过哪些形式向什么部门提出?

答: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及第十八条第一款“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之规定,信访人应当向所在单位信访接待部门提出信访事项。 

二、信访人数以多少人为限?超过限定人数是非法上访吗?

答: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之规定,信访人数最多以5人为限,超过5人皆为非法上访。 

三、一人走访无答复,可以邀集多人进行上访吗?邀集多人上访是违法行为吗?

答:煽动、串联、胁迫、诱使、组织多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1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2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达到诉求目的,制造社会影响,采取极端行为,或采取要挟手段,敲诈勒索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违者以敲诈勒索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违者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聚集多人围堵、冲击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地点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违反者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聚集多人围堵、冲击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是触犯刑律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进行处罚。 

六、正当的诉求,在没有得到答复时,就可以实施静坐、示威、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举状牌、或扬言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吗?将有什么后果?

答:1、上述行为如为一般情节: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信访人不得实施上述等行为,如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收缴相关材料、横幅等物品;

2、上述行为如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上述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七、正当诉求未得到答复时,就可以在信访接待场所、企事业单位门前阻断交通或者聚众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吗?会有什么后果?

答:在信访接待场所、企事业单位门前阻断交通或者聚众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4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第二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以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规定的,对首要分子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上访过程中,诉求未得到答复时,可采取游行、示威等过激行为吗?

答:根据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第八条第二款“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之规定,举行游行活动,须报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且对游行人数、时间、地点、路线等有明确要求,游行人在遵守相关要求,保障社会秩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违者将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第二十九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追究责任。 

九、在诉求过程中,故意损毁(打、砸、烧)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施、公私财物、办公用品、用具、撕毁文件等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将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行为将依据所损毁的财物价值金额大小分别适用上述法律条款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追究法律责任。 

十、组织、策划他人进京进昌非法群访的,将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对于上述行为,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以扰乱单位秩序罪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首要分子进行处罚。 

十一、暴力阻扰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殴打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首先,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务过程受到相关行为人的阻碍,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应接受治安处罚,且应当从重处罚。

其次,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于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及相应刑罚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十二、在诉求过程中,持续缠访闹访,坐在办公场所不走或将年老、年幼、体弱、患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的行为是否违法,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对于上述行为,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1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以扰乱单位秩序罪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首要分子进行处罚。 

十三、以帮助信访为名,非法集资、收取劳务费用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违法?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以信访或者帮助信访为名,采用非法集资、收取劳务费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以诈骗行为定性处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在诉求过程中,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行的,是否违法?将如何处罚?

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以阻碍执行职务、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冲闯警戒带、警戒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在诉求过程中,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是什么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对于上述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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