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管理事项清单》、《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近段时期以来,萍矿集团连续制订下发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其与《正风肃纪四个必须和十方面负面清单》、《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体系。 其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作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凡属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旨在以此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深入推进“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步伐。 《实施细则》同时明确,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坚持七大原则、遵循四大程序,即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决策,坚持务实高效,坚持党委会前置程序,坚持保守秘密等原则,并严格遵循从方案论证准备到领导沟通协商、会议讨论表决、决策备案自查的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实效性、科学性与合法合规性。“三重一大”决策作出后,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并将决策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纳入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年度经营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着力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决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