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煤矿始终把劳模精神作为企业的一笔精神财富,坚持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劳模,使他们在企业健康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规范劳模评选机制。青山煤矿在劳模评选时,把职工思想素质、工作业绩和所作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面对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在艰苦岗位,艰苦环境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实行了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制,从班组到区队实行民主评选推荐,矿工会、纪委、工资科等部门进行考核联评,使一些吃苦耐劳,工作过硬,敢于创新,职工信赖的优秀职工脱颖而出。去年该矿有十余名优秀职工被评为矿劳模,两名职工被评为萍矿集团劳模。 注重提高劳模待遇。青山煤矿对劳模实行优先入党,优先提干,优先疗养,优先看病的“四优先”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劳模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意识地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必要的会议,选派他们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技术业务能力;突出培养重用劳动模范,发挥他们在生产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把劳动模范录入人才库,在人党晋级,评定技术职称,入学深造培训,提拨任用时优先考虑。对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发放困难补助金,定期组织劳模进行体检和外出疗养,使他们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安全生产中。该矿工会还建立和完善劳模个人档案,及时掌握劳模动态情况,每年“五一”、春节等传统节日,对全矿劳模进行走访慰问。 加大力度弘扬劳模精神。青山煤矿把弘扬劳模精神作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一个有力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让劳模真正走进职工心中,成为职工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并积极引导职工向劳模学习,向劳模看齐,以劳模为榜样,坚持用心做事,努力工作,在全矿积极营造了“学习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