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出台《年消耗量10万元以上的材料分类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对全公司单项年消耗量10万元以上的27类物资,一律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储备及验收、统一价格和统一结算,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招标竞价采购,堵塞采购漏洞,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物资采购价格比去年下降10%以上,全年节约采购成本1000万元。 办法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向供应公司报送次月物资采购计划,由供应公司进行统计,制定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根据计划确定招标采购的物资,实行以生产厂家为主的竞价采购,减少中间供应商环节,压缩价差。由供应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依据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杜绝各单位自行采购、自行定价的现象。物资验收实行统一跟踪管理,对直接到达使用单位的物资由供应公司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招标采购后,供应公司与供货单位进行结算,严禁供货单位与使用单位直接开票结算。严格执行物资储备定额管理,全公司的物资储备统一计划,各单位要尽可能地利用好现有库存,降低储备,不得新增物资储备资金和突击采购物资。 对全公司单项年消耗量不足10万元的物资,由供应公司询比价小组进行招标或议标,统一定价。对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和采购后的采购分配计划、采购渠道、中标价执行情况,由集团公司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