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未按要求及时召开安全办公会;领导干部带班跟班出现空班、时间不足、弄虚作假;未按要求逐级抓好安全绩效考核的……日前,集团公司将20项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列为煤矿安全典型违章行为,将受到电视曝光、通报、罚款、扣减安全绩效奖励等处理。 为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打击和制止违章行为,集团公司从10月份开始,在全公司开展“抓制违章行为”专项活动,将煤矿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典型违章和普通违章三种,并明确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不到位列入违章行为。除了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外,还将违反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及生产技术、井下爆破各项规定的103项具体行为列为典型违章行为。 集团公司规定,公司各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部门安检员必须每月抓一定数量的违章行为;对一个月内出现一次严重违章行为的取消当月全部个人安全绩效奖励,出现两次严重违章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对典型违章行为和普通违章行为,除了给予一定的罚款外,还要按照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扣减违章人员相应的安全绩效奖励。同时,采取在萍矿电视台电视曝光、停工学习、家访谈话、书面保证、建档管理等方式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另外,公司建立了抓制违章行为信息报送分析制度,及时对抓制严重违章、典型违章行为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