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煤矿依照有关规程条款开始对矿井进行全面安全“体检”,认真仔细排查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安全隐患,提升矿井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此次矿井安全自检的内容主要分为“开拓开采、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等15个大项、221个小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矿部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副总师以上领导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自检自改工作领导小组,矿领导按各自分管业务范围作为自检自改的分管责任人。自检将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 该矿要求各专业小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仔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检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科建立台账,相关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未及时整改隐患的单位,将追究党政负责人的责任。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由矿领导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为止。